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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二~一七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一、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 ;http://yjsy.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将发布在上述网站,请考生自行下载阅读。二、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三、 我校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10人(含:统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本硕连读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可接收推荐免试生655人,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各院(系)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可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相互调剂。专业目录中我校招生规模和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7年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院系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四、 我校2017年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除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五、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我校对报考考生也有不同的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医科大学二~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部分),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影响初试、复试、录取。六、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2017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七、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因填报失误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造成不能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八、 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学金覆盖范围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余万元奖学金、助学金(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九、 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在报名同时提交单独考试研究生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书,申请书上须有所报考导师的签字同意。十、我校2017年将接收我校及其他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十一、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统招》(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因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与重庆市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不是完全一一对应,因此,老年医学参照内科学进行规范化培训,运动医学参照康复医学进行规范化培训,肿瘤学参照放射肿瘤或内科学进行规范化培训)。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十二、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三、 2017年起,教育部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并将统筹管理。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我校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所有考生只能选择全日制培养方式。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 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十四、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五、 2017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十六、 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凡考试科目标记为“③--无”或“④--无”者,该单元不考试。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或5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十七、 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十八、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十九、 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二十、 2017年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的考生。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的考生。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该类学生毕业时不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十一、 按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医学类招生考试科目及调剂政策有重大调整: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全国医科院校(独立设置)研究生院联盟联合命题科目:联考西医综合。2.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学校自命题。3.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使用学校自命题。4.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的考生报考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学校自命题:医学综合(生命科学类)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十二、 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由我校组织的体检,须完成我校规定的体检项目。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一号 邮编:400016 电话:023-68485540(研招办)招生网站:http://yjszs.cqmu.edu.cn ;http://yjsy.cqmu.edu.cn 电子邮件:yzb01@cqmu.edu.cn 联系人:陈怡婷、王岚、胡伟力
重庆医科大学二~一七年招收优秀在职人员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单独考试章程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在国家卫生事业建设中努力工作并做出成绩,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在职人员提供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我校2017年继续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一、招生专业:我校获教育部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二、报考类型: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三、招生人数:10名。四、报考条件:1.普通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或四年以上(2013年8月底之前参加工作),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或已发表研究论文。3.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五、报名日期和地点:报名日期: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一致,先网上报名,后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报名地点:报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重庆医科大学报名考试点。(因我校报名考试点容量有限,请尽早报名,一旦关闭我校报名考试点,将不再补报)六、报名手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重庆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接收的单独考试申请书;②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专业、毕业高校、毕业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书(须盖有人事部门鲜章);⑥两名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书。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七、考试:1.考试时间:与2017年全国统考时间相同。2.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3.考试科目及科目代码:我校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选用全国统考试题,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与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一致。八、录取:根据推荐情况和考试成绩,我校将自行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入学时间同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九、毕业后分配和学习期间待遇请查阅我校招收硕士生目录说明第六条、第七条。
重庆医科大学二~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报考学历学位的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一、考生教育形式要求1. 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类型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普通教育系列);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成人教育系列);类型③: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自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到录取入学有两年时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2. 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一七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3. 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超过当年建议分数线;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超过当年建议分数线;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2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跨条件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查原件。二、考生专业背景要求1.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下:(1)学术学位①临床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须获得学士学位。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②口腔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须获得学士学位。(2)专业学位①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②临床检验诊断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③口腔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④中医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 各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一七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专业背景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专业背景选择报考专业。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若网上报名时发生专业误报,在现场报名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进行专业修改,否则不能下载准考证。复试时我办将对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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